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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信任


宋敬予不知道迟函的那番话是否可信,但后来的日子也没什么变化,照常过着,瞿硕和除了老五之外的其他人总是时不时地消失一段时间,有时回到奉窑会,每个人身上都会添新伤。

  那年冬天,瞿硕接连消失了半个月,宋敬予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他从迟函每天的状态中,也能猜出一二——瞿硕可能出事了。

  几天后,老二和老四也离开了奉窑会。宋敬予坐在主屋的房顶上,像个看客一般,居高临下地观察着他们的一举一动。奉窑会先前不管办什么事,都会至少留两个人坐镇,这是头一回,只剩下一个老五。

  他皱了皱眉。

  那些天他再出去时,便没人跟着了,但他还是控制着出门的频率。迟函虽不聪明,但也不是傻子,不管奉窑会会不会变天,一旦在这个关头被怀疑上,他绝对没有好果子吃。

  宋敬予花了大半年的时间,把奉窑会周边方圆十里地的情况弄清楚了,不得不说这地方足够偏僻也足够隐蔽,平时连个路过的人影都没有。如果是绑架个俘虏或人质来,就算叫他跑,一时半会儿也跑不出去。

  但他注意到,在离奉窑会几公里远的地方,有一个邮筒。

  他不知道那只邮筒有多少年历史了,也不清楚是否还在使用,但他清楚,最远只能跑到市立福利院的情况下,那是他寻找外力帮自己逃出奉窑会的唯一可能。

  老二老四离开的第二天,宋敬予跑出了奉窑会,他带了一张从迟函那里顺来的一张黄色广告小卡片,没走正路,直接从野地里横穿过去,找到了那个邮筒。

  他从路边捡了根树枝,用打火机点着了又擦灭,把烧黑的那头当笔,在卡片上写了奉窑会三个字,然后翻到另一面,写下:松安市公安局收。

  做完这些,他把树枝随手扔出老远,然后将卡片投进邮筒,仿佛什么也没发生一般,悠哉游哉回到了奉窑会。

  三天后,瞿硕四人回来了,那天宋敬予在主屋院子里喂那条狗,忽然大门一响,老二开门,老三和老四一左一右扶着瞿硕,从外面走进来。

  宋敬予“噌”地站起来,回身望去,瞿硕浑身血淋淋,衣服破了好几个洞,眼神里全是杀气,呼吸粗重,被两人搀扶着。

  迟函赶紧过去给大哥开路,拉开门让他们进来,没人注意到他。

  老三老四扶着瞿硕进了里屋,迟函想要跟进去,老二关上门,把他拦在外边:“去叫老彭,大哥中枪了。”

  “哎,好。”迟函连连点头,接着便跑了出去。

  老二这才把目光转向站在角落里的宋敬予:“害怕了?”

  宋敬予晃了下神,发觉他是在跟自己说话,才赶紧摇摇头:“没,没害怕。”

  老二扯了下嘴角,皮笑肉不笑:“放心吧,死的人不会是大哥。”

  宋敬予把最后一块生肉丢给狗,朝他走过去:“我需要进去看看吗?”

  “不用。”老二道,“待会儿老彭要给他取身体里的子弹,谁都不能留在里面。”

  宋敬予微微睁大了眼:“就在这取?”

  “就在这取。”老二语气平淡,“没什么好惊讶的,老大不是第一次中弹了。”

  宋敬予张了张嘴,最后还是什么也没说出来。这时门口有响动,迟函带着一个和瞿硕年纪差不多的男人走进来。

  宋敬予向后挪了两步,让开路看着那人步履匆忙地扎进里屋,老二也跟他进去了,迟函留在了外面。

  “老彭之前干过雇佣兵,知道一些战场上常见的急救方式。”迟函说,“老大上次中弹,就是他取出来的。”

  枪伤不比刀伤,恢复得极慢,一不留神还容易留下后遗症,瞿硕这一歇就是两个月。他在养伤期间对奉窑会的变动更加警觉,宋敬予没敢再跑去找那只邮筒,去检查那张小卡片到底有没有寄出去。

  夏意渐浓,奉窑会周边树多,蝉鸣声声不绝,日夜不分,逐渐变得聒人耳朵。

  某天下午,瞿硕突然把他叫来身边。宋敬予不知道他什么用意,只沉默着站在一旁,见他拿出一张信纸,平铺在桌子上。

  “下个月初,有人从国外进了批货,要经过松安,叫咱们的人过去跟一跟。”瞿硕沉声道,“我打算叫老四带着你去。”

  宋敬予看着信纸上的内容,良久没能作声,他在奉窑会呆了这么久,一些道上的黑话耳濡目染也理解了不少,“进货”指的是什么他当然明白。只是他不明白,为什么瞿硕会突然叫他跟着去。

  瞿硕斜了他一眼:“怕了?”

  “不,没怕。”宋敬予面无表情。

  “不错,够有种。”瞿硕在他背上拍了两下,“不愧是老子的儿子!这次活干成了,你就是奉窑会的太子,我叫迟函把该说的都告诉你。”

  宋敬予脸上波澜不惊,但心里已经掀起轩然大波,他清楚,“把该说的都告诉你”意味着什么。

  协助运货这种事,只要不是运气特别差,基本没有多大危险性。迟函说他当年第一次出任务也是干的类似的活,宋敬予接了下来,提前了解好情况,做了万全准备。

  到了说定的那天,底下一个下属,开车把他和老四送到了离奉窑会几十公里远的地方,那里视野空旷,一眼可以望到很远。

  “见到人之后少说话,不该过问的别问,别人问你什么也都别回答,跟着走就成。”老四低声叮嘱他,“等出了松安的地界,这事就跟我们没关系了。”

  宋敬予拉起外套的兜帽戴上,遮住了半张脸。

  几分钟后,一辆车开到他们跟前停下,车窗缓缓降下,副驾驶的人扯着嗓子喊了一声:“哥们儿有烟吗?”

  老四答道:“黄金叶来两根?”

  宋敬予眉头跳了一下,被拉着上了车。

  副驾驶那人带着一副墨镜,但宋敬予通过后视镜能看出对方也在透过镜子看他。

  “瞿爷派了个小孩过来?”

  老四开口道:“他也姓瞿。”

  对方不说话了,半晌哼笑一声:“我怎么没听说他什么时候生了个儿子。”

  “你不用管他什么时候生的。”老四的话里听不出情绪,“知道这是他儿子就够了。”

  这趟任务意料之中地顺利,回去以后瞿硕在主屋办了几桌,把奉窑会所有人都叫了过来,二三十个人把那方小院子挤得满满当当,宋敬予坐在瞿硕和老二中间,对面是迟函。

  瞿硕开了瓶酒,倒了满满两杯子,然后端起其中一杯,冲所有人道:“瞿十二,我儿子,从今天起,就是我奉窑会的太子,以后我老了或者死了,他就是奉窑会新的老大,今天这顿饭,算我以老子的身份请大伙,给我儿子庆功!”

  他说完又转向宋敬予:“来,儿子!跟我喝一杯!”

  宋敬予端起桌上的另一杯酒,仰头一饮而尽。

  酒入喉肠,先是一阵冰凉,紧接着犯上一阵直冲脑仁的辛辣,他条件反射一般咳起来,眼泪都溢了出来。

  瞿硕看着他这副狼狈样子,大笑几声:“好小子,白的都敢一口闷。”

  迟函起身拿过他手里的杯子,给他倒上凉水递过去:“这酒度数高,赶紧喝点水冲一冲。”

  宋敬予脑海里一震,后知后觉慌张起来,他刚才思虑欠佳,万一不小心喝醉了,把藏在心里那些秘密说出来,恐怕今天喝的是酒,明天就是喝他的血了。

  他忍住打颤的手,接过迟函递来的水,灌进嘴里。然后慢慢坐下来,闭上眼睛努力对抗着腹腔里的酒精,竭尽所能让自己保持清醒。

  那晚夜色晴朗,一轮明月高挂天边,往人间洒下万捧清辉。

  翌日,迟函受了瞿硕的命令,把奉窑会的人脉、渠道、势力,方方面面都讲给了宋敬予,事无巨细。临了又告诉他:“这些事一个字也不准对外说,也不能写在纸上,就拿你的脑子,好好地记牢固,说不定什么时候老大就会来检查。”

  动脑子死记硬背的事对宋敬予来说易如反掌,他只花了三天时间,就把迟函说的都记住了。

  而自那夜起,他能感觉出来,奉窑会的其他人,对他的态度也发生了改变。

  从前他只是空有个名头,不只是瞿硕的干儿子,还是整个奉窑会的干儿子,和养在主屋的那条狗没什么区别。但现在瞿硕开诚布公摆明了他的身份,那他真就一夜从家犬变成了太子,地位跟奉窑会的老二老三差不多了,连迟函跟他说话时都多了三分敬意。

  宋敬予没有放松警惕,他不确定给了自己身份,瞿硕是不是真的就全心全意地信任自己了,因此最早的几天,他还是按部就班,该干什么干什么,叫人挑不出一点问题。

  后来他借口闲逛,又摸到了那只邮筒附近。

  四下依旧无人,野地上长满杂草,只有十里的风滚滚穿过,掀起一阵尘沙。

  他试着从投信的缝隙往里看,但黑漆漆一片,什么也看不见。他又掏出一张和上次一模一样的小卡片,用同样的方法写字:30号,邮筒,松安市公安局收。

  写完以后再次投进邮筒里,宋敬予转身离开了这个地方。

  他耐着性子等到了三十号,从奉窑会出来以后绕了一圈路,才跑到邮筒附近。

  距离目的地还有一公里多,他模模糊糊能看到那只邮筒的墨绿色影子,旁边站着一个人,背靠着邮筒不知道在看什么东西。他眯起眼睛远远地观察着对方,从头到脚没有异常,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出现在这里,叫他觉得不太对劲。

  又往前走了几百米,宋敬予忽地顿住脚步,也许是天生的直觉,也许是这两年跟着瞿硕练出来的,他能感觉到这附近还有别的人。

  宋敬予定在原地,利落地藏在一棵树后,把自己隐蔽起来,目光在四面八方扫描。

  树上藏着一个,干草垛后面藏着一个,更远一点,那间茅房后面也有一个。

  警察?还是狙击手?

  宋敬予踌躇片刻,最终迈出了脚步——如果要逃,这些人总归是要接触的。

  他步履从容地走到邮筒旁,那人好像完全没发现他靠近,继续把玩着手里的一片叶子。宋敬予也当他不存在,从口袋里掏出了和前两次一样的卡片,放到了邮筒顶上。

  玩叶子的那个人终于有了反应,看向他:“你是奉窑会的人?”

  宋敬予没有和他对视,眼睛垂下去。这一年他迅速抽条长个,身高已经和成年人区别不大,只不过身形瘦削,还是少年轮廓。

  “我从小被奉窑会的老大捡回去养大的,”他喃喃道,语气听上去带了点委屈,“我想逃出他的控制,但是能力不够,现在好不容易长大了,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才想尽一切办法联系上你们……你是警察吧?”

  对方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瞿十二……我没有名字,这是奉窑会的老大给我取的,我也没有户口……”宋敬予说。

  那人拿过刚刚他放在邮筒上的卡片,捻在手里默不作声,他在判断眼前这个少年的话是否可信。如果从小到大都在奉窑会里长大,真的不会耳濡目染变得和那些人一样?而且能想到用这样的方式联系警方的人,真的会和他表现出来的一样羸弱吗?

  “奉窑会的老巢在什么地方?”

  “你是要救我走,然后端了他们的老巢吗?”宋敬予自顾自地摇头,“没用的,他们占得那个地方错综复杂,你们还没靠近他们就该跑了,而且一天抓不到,我就一天不能安心活着……他们要是知道了,一定会杀了我的。”

  听完这番话,那个人的眼神明显变了变。果然,这个孩子也不是什么简单角色。

  “那你是怎么想的?”

  “我给你们当线人,下个月奉窑会有一个大伙,包括老大在内很多人都去,到时候你们分两批人,一半去抓他们,一半来端他们老巢,就能一网打尽了!”

  宋敬予抬起头,看着那个便衣警察的表情,见他一副察觉到危险的样子。

  “我为什么要相信你?”

  像是早有预料,宋敬予掀起自己的上衣,露出腹部已经愈合的手术刀疤。

  “奉窑会的老三,是个怪物,他会吃人肉……有一次,有一次,他喝醉了酒发疯,要把我砍了吃,这个疤就是他砍的。如果再不逃,我迟早有一天会死在里面。”

  便衣警察看了一眼,时间过去太久,那已经分辨不出是什么原因导致的伤口了,只能看出那个部位的皮肤确实被伤过,不是假的。况且,他们也曾听说过,奉窑会里有个食人魔。

  宋敬予把衣服拉下来,又放软了语气:“还有,我没有帮他们杀过人,也没有做过坏事,你们把我救出来以后,是不是可以帮我建立一个身份。”

  他看着那个警察,脑海里是小时候弟弟骗他的那份零食时的样子。

  宋敬予学着那副样子,说道:“我也想,堂堂正正地活在这个社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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