瓢虫文学 > 穿成外室后我不想奋斗了 > 第7章 三爷终于来了

第7章 三爷终于来了


“喂,小子,过来!”余枝对着在巷口玩耍的几个小乞丐勾勾手指。

        玩得正欢的几个小乞丐面面相觑,迟疑着不敢过来。

        以往这些贵人最厌恶他们了,恨不得驱赶得远远的。

        这个漂亮的女人有什么企图?

        别看这些乞丐年纪小,却饱经世间冷暖,一双双稚嫩的眼睛里带着警惕。

        “过来呀!”余枝又喊了一遍。

        “你想干什么?”乞丐中最大的一个走过来,说是最大的,也不过八九岁的样子。他在离余枝三步远的地方站住了,全身上下都带着防备。

        余枝就像没看见一样,手里抛着一枚鹅卵石,“这种石头见过吧?”

        乞丐抿抿唇,点头,“见过,城外的河边就有。”

        余枝继续抛着鹅卵石,“我呢,需要这种石头。需要多少呢?大概两大筐吧。”她比划了一下筐的大小,“你们可以去捡这种石头,来找我换馒头,也可以换铜板。”

        乞丐没吱声,余枝也不在乎,继续道:“我住在这条胡同里头,倒数第二家,知道吧?”

        “知道,卖酱香饼的那家。”说话的是一个黑黑瘦瘦的小乞丐,眼睛特别大。他说话的时候嘴巴蠕动着,嘴角疑有晶亮的东西流出。

        “可以换酱香饼吗?”每天光是闻着味就馋得他睡不着觉,要是能吃上一口,那一定美死了。

        余枝有些意外,她家的酱香饼已经这么出名了?她看了他一眼,“可以,只要捡来石头,换什么都行。”

        说完,她抬脚往里走。

        在她身后,“木头哥,我们真的要去捡石头吗?她不会是戏耍咱们吧?”这样的事也不是没遇到过。

        “当然要捡了,能换酱香饼呢。”

        “你就知道吃,也不怕被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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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乞丐们自以为压低了声音,却不知全落在余枝的耳朵里。她要在院子里修一条鹅卵石小路,反正都要买石子,找谁不是找?

        至于说别的,她都三世为人了,哪来那么多的同情心?不过是看到这几个小乞儿想到了修真界,若她不是运气好被长老捡回青云宗,怕是也沦为小乞丐了吧。

        各人有各人的缘法,余枝也不过是感慨一下,若是让她收养这些乞儿,那是不能够的。她自个的日子还没过好呢,佛光普照那是佛祖,可不是她这条咸鱼。

        第二天一早,小院的门被敲响了。

        余枝打开门,外面站着昨日见过的那几个小乞丐,赤着脚,破烂的衣衫兜着鹅卵石。

        “你要的石头。”那个最大的小乞丐开口。

        余枝看了他一眼,扬了扬眉,“进来吧。”

        几个小乞丐迟疑了一下,还是跟在她身后进了院子。也不敢乱看,连走路都放轻了脚步,生怕踩脏了地。

        “放筐里。”余枝随手朝大筐一指,自个进了厨房。

        等她出来的时候,就见几个人站在筐边眼巴巴的朝这边望着,看到她手中的吃食,眼睛顿时亮了,她甚至还听到了吞咽口水的声音。

        “喏,馒头,酱香饼。”余枝递过去。

        有人选了馒头,有人选了酱香饼,最大的那个却没伸手,“不是说可以换铜板吗?”

        余枝有些意外,不过她也没有拒绝,掏了五个铜板放到他手上,“可以。”

        他却不要,“你给多了。”无论是铜板还是吃食,都给多了。

        眼前这女人虽长着一副漂亮面孔,可谁知道皮骨包裹下的是什么?血淋淋的经验告诉他,这世间没有那么多的善心。

        “那你们就继续帮我捡石头,捡满两大筐。”顿了一下,瞥了眼他们身上的破衣烂衫,余枝又道:“筐可以借给你们用。”

        连装东西的工具都没有,一趟就运回来这么点,什么时候才能捡够?

        这女人的眼神里明明没有厌恶,他的脸却涨红了,整个人都觉得窘迫,伸手想拉短了半截的破烂上衣,又竭力忍住了。

        “谢,谢谢你。”这乞儿扯过大筐就走,走到门口又转头,“我会给你捡够两筐石头的。”

        丢下这句话,逃也似的跑开了。

        余枝一怔,笑了笑,并没有放在心上。

        余枝用鹅卵石在小院里铺了两条小路,剩下的鹅卵石则在中间铺了幅八卦图。这么一整还挺别致,有点青云宗那味儿了。

        唉,余枝想青云宗了,尤其想念灵兽的肉。

        唉,现在想吃都吃不到了。

        太伤心了,她要难过一会。

        “清风,这里?”说话的是个年轻贵公子,一袭墨竹绿宽袖直裰,更显得其身姿挺拔。卓然的气度与这陋巷格格不入。

        “三爷,您怕是忘了,余姑娘就住这附近。”清风小声提醒。

        他家三爷虽过目不忘,然而,无关紧要的人和事却从不入心。

        很显然,那位余姑娘就是属于无关紧要的人。三爷怕是连余姑娘是谁都忘了吧?

        清风刚要继续提醒,就听三爷嗯了一声。

        这是想起来了?可三爷为何还皱着眉?

        这到底是想起来,还是没想起来?

        就在清风纠结的时候,三爷已经抬脚往前走了,清风赶紧抛开杂念,大步跟上。

        若不是清风提醒,闻九霄还真想不起自己两个月前从南方带回位姑娘。

        他记得是个姓张的县令送给他的,像这样的事,自他入了官场后没少碰到。

        他不是个好色之人,奕没有怜香惜玉的心思,他甚至都不记得那姑娘长什么样,之所以破例收下,是那姑娘有一双圆圆的眼睛,湿漉漉的透着哀求。

        跟他小时候养过的的一只狗像极了。

        不可否认,那一刻他动了恻隐之心。

        不过一姑娘,随便找个地方就安置了。

        今天若不是追着一个疑犯到这,瞧着这地方有些熟悉,他还真就把这档子事给忘了。

        既然都到这了,那就去瞧瞧吧,好歹人是他带回来的。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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