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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舅舅是美男啊


  但是,随着时间的一天天推移,树叶都黄了,一片一片往下掉,余欢还是没有得到贺子湛的任何一丁点消息,她最终还是失望了。看来有些事情真的是天注定,她跟贺子湛终究是两个世界的人啊。

“三小姐,太太让我请你下去”

“恩,我知道了,一会儿我就下去了”余欢淡淡的说着,眼睛却是望着窗外,万家灯火一片祥和,可是她心中挂念的那人儿,却不知道在这世界的哪一个角落,今晚他一个人将如何度过。

收拾好自己低落的心情,余欢抱了个暖手宝,穿着温暖的棉拖下了楼。

今天晚上是除夕夜,顾家这一大家子全部都聚集在一起,房子一下变得热闹了起来,可是余欢的心,却依旧失落的。之前在房间的时候,她已经向自己的一干朋友们一一问好了,也接到了很多的祝福,唯有一个人,像是被整个世界都遗忘了,她只有在心里默默的为他祝福。

“欢欢,快过来”客厅里面其乐融融一片,顾母林闲漪望见余欢,亲昵的叫她。余欢带着微笑走了过去,然后乖巧的坐在了林闲漪的身旁,而顾尘欢的父亲则是坐在他们的对面,这个顾家的一家之主,即便是现在的这个时刻,依然还是一脸冰冷而严肃的表情,让人畏怯。

“妈,大哥呢,怎么没有看到他”余欢一下感觉气氛似乎不怎么对,丝毫不像是她远远看到的那其乐融融的景象,呃,有点冷场。余欢打量了一下一边同样脸色不怎么好的顾沉灏,大致猜到了是什么情况。

这父子两,总是这么争锋相对,所以余欢眼尖的把众人的焦点给移了移,然后鬼灵精的她,得到了顾沉灏一个称赞的收拾。

“你大哥出去接人去了”林闲漪抚了抚余欢的肩膀说道。

说实话,这样的场景反倒让余欢觉得有些别扭,这一年多以来,在这个家,与她相处得最多也最是熟稔的只有顾沉西,顾家其他的人,基本相处不多,所以在这样子的环境下,余欢感觉无所适从。

加上她本身心里就有那么点情绪,贺子湛不在,她总觉得这年过的很冷清。

“大少爷回来了”不知道是谁提醒了一句,情势逆转了,所有人的视线都向大门看去。然后余欢便看到,她那酷酷的大哥后面跟着一个温文尔雅的男子,证实了她的猜测。

之前林闲漪说顾沉翰出去接人了,余欢还在奇怪,顾家的人除了顾沉翰,基本都已经在场了,顾沉翰去接人,难道说还有她不知道的顾家人,又或者说要来客人什么的。不管是不是顾家的人,也不管是不是客人,但是这个人在顾家的位置一定是举足轻重的。

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不管是谁,都是会跟自己的家人呆在一起的,余欢的猜测不是没有依据的,这个人既然能在这样特别的日子来到顾家,还让顾沉翰亲自去接,地位自然而然举足轻重了。

这个男人是谁,余欢在想,他看上去很年轻,顶多也就二十四五的样子,瘦削的脸庞,皮肤白如凝脂,余欢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温雅的男子,即便是贺子昂贺子湛也无法比拟。

男人的身上带着温雅的味道,但是又给人一种不羁狂妄的味道,身上的笔墨气息颇浓,余欢倒是觉得他带给她一种文人墨客的感觉,如果生在古代,一定能成为李白那样子不羁的文人骚客。

“姐,姐夫”

‘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余欢想起了白居易琵琶行中的这四句,这是林世齐声音带给余欢的第一感觉。那种感觉,真的应了那句话,大珠小珠落玉盘。

他的声音很好听,悦耳但不尖锐,带着一股难以言明的底蕴,很容易叫人迷失。可是,姐,姐夫他这是在叫谁,难道说真被余欢说中了,这是顾家的亲戚。

“恩,世齐有五六年没有回国了吧,怎么样,回来还习惯吧”林闲漪站起身,拍了拍男人的肩膀,笑道。

然后余欢有点晕了,傻傻的望着林世齐,这个人简直就是要天怒人怨了,她竟然还有个美男舅舅。只是,看看林世齐,再看看林闲漪,这年龄跨度也太大了点吧。说他们是姐弟,还真没有人相信。

林闲漪今年四十五六了,虽然保养的很好,看上去顶多也就三十来岁,可是林世齐看上去也就二十四五,中间隔了二十岁,这两人是姐弟,怎么都觉得怪别扭的。

后来余欢才知道,林世齐的确只有二十七岁,跟林闲漪相隔了十八岁,但是她们并非亲姐弟,据说林世齐是林闲漪第三个叔叔的小儿子,其中关系颇为复杂,余欢也懒得去弄明白,只知道自己要叫一个看上去二十四五但是实际二十七岁的男人做舅舅了。

天知道,她有多别扭了,林家的人果然都是驻颜有术,余欢想,他们是不是有什么秘方啊,不用拉皮也不用打针,竟然保养得这么好。

*

即便天上掉下了美男舅舅,可是余欢的心情也没有变的有多好。日子还是那样一天一天的过,只是今年较往年,还是有了那么一丁点的变化,至少在过年之后,多拿了一份红包,国外回来的舅舅,果然出手很大方。

正月十二的那天,余欢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如果贺子湛心里真的有她,那么今天无论如何,都应该跟她有个联系的,哪怕只有一条祝福的短信也好。可是余欢从头一天的零点开始等起,一直到第二天的最后一刻,心中的希望终于破灭了。

寒假过后,开了学,余欢再次投入到了大学的校园里面,燃烧着自己。

她跟秦北宸之间的关系,已经到了一个她无法形容的地步,她还没有想好下一步要怎么做,只好走一步是一步,只是,今天似乎有点儿特别。

“跟你们说,我们这学期要换外语老师了,据说是学校从国外高薪聘请回来的”

“啊,不会是个老外吧,我最不喜欢老外了,虽然皮肤很白,可是身上的毛,却巨多,跟大猩猩一样”

“谁说国外来的就一定是多毛的,说不定是从非洲来的,身上巨黑,不是说黑人的体毛最少么。”

“黑人,不是吧,我要晕了”

听着宿舍的几只兴奋的讨论,余欢兴趣缺缺,这学期一开始,她就没什么动力,感觉自己快迷失了一样,只是她真是没有想到,会让余洋洋给说中,原来,从国外来的,不一定是多毛的大猩猩,也可以是花美男。

至于让薛沐眼晕的黑人,其实这中间有闹了那么小小的一个笑话。

“今天的课就上到这里了,但是先不忙下课,耽误大家几分钟时间可以么”新来的外语老师笑着说道,风度翩翩的摸样,俘获了一干少女动荡的心,原来春天到了啊。

“可以可以,这个绝对可以”

底下一干附和,除了余欢,因为她无语了,因为从那位新来的英文老师走进教室,她便发现了一个很狗血淋头的事情,站在台上,说着一口流利发音标准的美式英语,此人不是别人,正是余欢那有过几面之缘的美男舅舅。

只是这个余欢不敢跟任何人说,因为害怕自己会遭到那几只饿狼的鄙视,她跟盛寒以及萧何的关系,已经让那几只羡慕得不行了,如果说她还有这么一位倾城倾国的舅舅,那她岂不成了天怒人怨了。

“我不管你们之前的是怎样的,但是在我这里,成绩就是最有利的说明,现在我需要一名英语课代表协助我教学。”

一语激起千层浪,余欢忽然有种很不好的感觉。

“这个人,我也不费劲找了,上学期期末,英语成绩最好的那个人就是我课代表的人选,各位能否告诉我,这位同学的名字”

然后,矛头直指一个叫做顾尘欢的人,余欢蒙掉了。

“啊,尘欢,是你唉,天哪,太幸运了,我要嫉妒死你了”

林世齐语出惊人,直接将余欢给推到了众人的眼皮底下,她想低调都不行。

“顾尘欢,顾尘欢是谁啊”

“顾尘欢,难得女的啊,这名字怎么听着这么耳熟啊”

“......”

四下议论纷纷,余欢的脸皮却经受不住这折腾,唰的一下就红了。她在想,这林世齐是不是故意的,英语第一名是她没有错,可是余欢看了一下站在台上的某人,深深的觉得,自己就算不是第一名,也有可能被他给想方设法的揪出来。

这个才叫无辜,躺着也能中枪,余欢除了无语还很郁闷。看来,林世齐在故意找她的麻烦,可是也不至于这样么,她不就是自己生日那天不小心把蛋糕扣他身上了么,至于这么斤斤计较,小人之心妒君子之腹么。

“是顾尘欢”余欢使劲扯都没能扯得住当惯了大姐大的林小楼想要一出风头的决心。

“好的,很感谢这位同学,你可以坐下了,麻烦这位叫顾尘欢的同学站出来让大家认识一下,然后放学之后到我办公室来一下”

余欢眼神简直都能杀人了,她深刻的怀疑,若是林世齐想,一个媚眼,就能把林大姐姐给勾了魂,让后让她做什么就做什么,就算把余欢打包送人就有可能的啊,误交损友,她这都是跟什么人坐了朋友啊,这不正是生活版的农夫与蛇么。

“在这里”

不知道是谁吼了那么一句,余欢再也隐藏不住,硬着头皮站了起来,顿时,全教室的女生就看向了余欢,不屑有之,羡慕有之,嫉妒有之,恐怕大家都觉得,这其貌不扬的顾尘欢有什么资格去做林世齐的协理。

可是羡慕嫉妒恨都是没有用的,人家林世齐早就想好招了,不然也不会用这个英语第一名做限制了,不服气,可以啊,你也去考个第一名回来。可是没有用的,人余欢早在大一上学期就过了英语四级,这学期是冲着六级去的,就冲这一点,英语课代表的位置,是无人能企及的,大家也只能望文生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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