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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搅乱一池浑水


舞大刀的这人叫萧奇,是潜海帮派来的——

    “帮主说刀疤吴死的蹊跷,又查到他死前和林家有过节,怀疑是林家下的手,就让我来查一查,如果我能查清楚刀疤吴的死因,就让我接手刀疤吴的势力。”

    而指挥蜜蜂跳舞的女子叫冯暮暮,是程家派来的。

    “到明水村来买地的程十三被毒蛇咬死,后面程家又派了人前来,却都遇上了各种各样的意外,不是惊了马,就是中途车轱辘坏了,都没能成行。

    “紧跟着朝中又有人上奏参了程家一本,说程家欲行土地兼并之举,将朝廷的土地变为程家私有的,程家受到了皇上的申斥,便不敢再有动作了。

    “他们怀疑有人故意和程家作对,甚至程十三的死都是人为,于是便派我来这里探一探。”

    在吐真丸的作用下,两人都把背后的主子给卖了。

    林曦给她们都服下了丙十八同款毒药——血滴子,说清了毒药的厉害之处,于是又收获了两枚钉子。

    “萧奇,你回去告诉你们帮主,刀疤吴的确是被人害死的,他冒犯了程家少主程浩然,想把人家抢去给自己暖床,狠狠得罪了人家,于是程浩然让自己的堂叔程限替自己出气。

    “程限将这个任务交给了自己的一个手下,也就是擅长驭虫的冯暮暮。”

    她这次就是程限派来的,上次在沛州军军演中招来一大群野蜂的也是她。

    “冯暮暮是个驭虫高手,她招来一群虫子,将刀疤吴和他的几个手下都咬死了。”

    林曦一番颠倒黑白,胡编乱造,将一口大大的黑锅扣在了程家头上。

    到时候,就让潜海帮和程家去狗咬狗吧。

    萧奇:“是。”

    萧奇退下了,回去继续表演耍大刀。

    林曦目光落在冯暮暮身上,“你还有个姐姐叫冯朝朝。”

    冯暮暮霍然变色。

    被抓住被迫吐露目的吞下毒药她都没有这么大的情绪波动,然而林曦一句话就令她破防了。

    “你怎么知道?”

    林曦一笑,一副神秘高深的模样,“我算出来的。”

    实际上当然不是,她是用精神力“看到”的。

    她精神力将冯暮暮全身上下扫描了一遍,看见她手臂上刺了“冯朝朝”,以及“报仇雪恨”的字样。

    朝朝暮暮,一看就是姐妹俩的名字。

    林曦看着她的手臂,冯暮暮下意识将手臂背到身后。

    眼前这个小女娃粉雕玉琢,小小的一团,眼神却仿佛能洞悉一切,实在令人惊悚。

    林曦:“你将她的名字刺在手臂上,是为了提醒自己记住她,同时也是激励自己为她报仇,对吗?”

    冯暮暮闭了闭眼,“没错。”

    林曦:“说说吧,你姐姐是怎么死的。”

    冯暮暮咬牙切齿:“程尧那个伪君子,骗得我姐姐给他做了外室,玩弄之后又弃若敝履。

    “那时我姐姐已经身怀有孕,被抛弃后却仍对程尧那个伪君子心怀奢望,以为自己生下他的孩子后他就会回心转意,结果却……难产而亡,一尸两命。

    “我发誓要为姐姐报仇,但程尧身为程家的家主,出入都有家将护卫随行,不是那么好杀的,我试了几次都被他躲过了,只能另寻他法。

    “一次偶然间,我发现程限有上位的野心,他想取程尧而代之,自己当家主。

    “于是我假装投入他的麾下,替他做事,他承诺我,等事成之后他当上程家家主,就将程尧交给我处置。”

    林曦问:“你跟在他身边多久了?”

    冯暮暮:“两年。”

    林曦:“两年还没事成,他也够废的,你跟着我,我保你一年之内就能报仇雪恨,取了程尧狗命。”

    冯暮暮并不太敢相信,但此刻她的命就捏在这小女娃手里,她还能说不吗?

    “您要我做什么?”

    林曦:“暂时什么都不用你做,只要维持原状就行,哦对了,程限让你来调查程十三的死因对吧?

    “你回去告诉他,程十三是被玄鹰教的人杀的,他来明水村买地时碰到了玄鹰教的人,得罪了对方,所以被人家给灭了。

    “之后那些事也是玄鹰教搞出来的,因为这一片是玄鹰教的地盘,他们不允许程家来插手。”

    让潜海帮对上程家,程家对上玄鹰教,再让玄鹰教对上潜海帮。

    三方势力狗咬狗,搅乱这一池浑水。

    如此,她就能冷眼旁观,置身事外,渔翁得利了。

    收服了三拨人,林曦也没让她们离开,而是让她们继续在村里表演。

    过年嘛,就得热热闹闹才行。

    听说明水村有人表演傩戏、耍大刀、蜜蜂跳舞,邻村的人都跑来看热闹。

    邻村带邻村,聚集到明水村的人越来越多,人一多,各种生意也都来了。

    卖吃食的,卖衣裳布匹的,卖年货的……明水村俨然成了一个集市。

    村里的小孩都乐疯了,集市就开在自家门前,出门就是一片热闹喧哗的景象,好吃的好玩儿数都数不过来,怎不令人开心?

    二喜觉得这是个商机,也想摆摊赚钱,可是卖什么好呢?

    他的志向可不是当一辈子的酒楼伙计,而是希望自己能攒够钱,有朝一日也开一家大酒楼,当东家,日进斗金!

    不过开酒楼现在还是没影的事儿,他得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地来。

    眼下,就是个极好的机会。

    林春娘:“要不咱卖烤糍粑?糍粑烤得外酥里糯,再蘸上白糖,好吃的嘞。”

    林大有:“也可以卖鱼面,咱们之前做了许多,一时半会儿怕是吃不完,卖掉一些也好。”

    翠娘:“我手里又攒下了不少绣品,要不卖绣品吧?”

    林家人都发表了意见,却无法达成一致,于是都看向了林曦。

    林曦:“卖油条吧。”

    林家人异口同声地问:“油条是什么?”

    林曦:“是一种油炸的面点,金黄酥脆,香飘十里,很好吃。”

    这时代连炒菜都没出现,油炸食品一出,谁能抵挡?

    翌日一早,准备妥当的林家人出摊了,卖油条!

    铁锅架在石头垒起来的临时灶台上,柴禾烧得旺旺的,炽热的火焰舔舐着锅底,锅里的油温度逐渐升高。

    二喜站在铁锅边,负责炸油条。

    林大有揉面,林春娘将面团分作一个个小剂子,做成油条的形状。

    当油条滑入锅内,一阵滋滋作响,霸道的香味霎时传遍大半个集市。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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