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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坚决的抵抗(求月票)


    这一次的广告牌牌的书写对许敬宗触动很大,原来人还可以无耻到如此地步,回想他以前的所作所为,是那么的不值一提。他不再悲愤,也不再咒骂,不是他霍然间开悟了,而是因为他开始发高烧了。浑身烫得惊人,嘴唇上也起了一个个的水泡,面色潮红的许敬宗钻毯子里打哆嗦,老仆急的大哭。

  孙思邈来了,给他扎了几针,又开了几服药,让老仆给灌下去,睡了一夜,身上不再滚烫了,人醒过来喝了一小碗稀粥,又昏昏沉沉的睡着了,其间云烨来看过他两次,还留下一些进补的药材,看他睡着了就没有打搅,只是让老庄又拿来两张毯子给许敬宗盖上,把一小壶酒给了老仆,如果许敬宗晚间又起热的话就用布蘸些酒给他擦身子,这样很快就散热了。

  云烨忙着给各级军官讲授急救常识,最后连夹板的应用都说完了,才让这些人消停下来,军营里的武夫能识字的并不多,往日让他们看书本,不如一刀杀了他,如今坐在课堂上,听课听的眼睛都不眨一下,多听几句,多学几手,自家兄弟就少几个阵亡的。虽说慈不掌兵,可人心都是肉长的,对旁人都有恻隐之心,更别提自己朝夕相处的兄弟。

  提到兄弟,程处默就有些过份,自己不来,派了副手来听课,自己趁机跑云烨房间里睡大觉,他总认为自己不用学这些东西,到时候自己兄弟一定会帮自己。

  看到呼呼大睡的程处默,云烨心里的火就往上冒,他是要上战场的,简单的急救知识必须知道些,万一有了麻烦,自己能给自己做一点简单的救治,说不定就会捡一条命,战场上厮杀起来,谁顾得上谁啊,这不是偷懒的时候。

  把程处默从床上拽起来,用凉水泡了布巾子给他擦脸,好赶走他的睡意。凉水起作用了,程处默打了个寒颤,睡意全无,恼怒的看云烨,嘴里嘀嘀咕咕的。

  不管他,云烨开始一对一的教他怎么自救,现在他身上比划,比划完了。让程处默在自己身上做实验,没学多久,程处默就烦了,把手里的绷带一扔,面对墙壁又躺下了。

  他就是这个小孩子的脾气,云烨对他与其说是兄弟,不如说更接近长辈对晚辈的情怀,把他的脸翻过来,继续教,今天不学会云烨就没打算放手,程处默犟不过云烨,只好继续。

  “烨子,有你这个大神医在跟前,我有必要学这些东西吗?”学完后,哥俩坐炉子边上吃饭,边吃边聊。

  “怎么会没用,我又上不了战场,战场上有什么危险你比我清楚,那种环境里唯一不缺的就是意外,治疗伤患越早越好,早一刻钟说不定就会捡条命,大意不得啊,坟堆里埋的不一定都是老人,知道吗?我前些日子做了一个统计,你知道大唐百姓平均寿命只有不到三十岁,听到这个消息,你还敢大意吗?”

  这是一道算术题,也是要求学生学习做统计表格,云烨随口安排学生调查一下长安县的百姓平均寿命是多少,没想到,作业交上来云烨大吃一惊,只有三十五岁,怎么可能?

  再三的询问学生是否计算错误?是否收集的数据有误?不可能贞观朝人的寿命只有三十五岁。

  房遗爱哭丧着脸说没错,因为他的作业是和他老子一起做的,专门调阅了长安附近三县的丁口记录,得出的这个答案,又调阅了偏远地方的三个县作对比,发现足足差了七八岁,最后综合一下,得出平均寿命不足三十岁的结论。

  据房遗爱说他老子在书房足足坐了一晚上,第二天早早就上朝去了,至于朝堂生什么反应,他就不知道了,只知道他老子那些天脾气很差。

  “三十岁?不能吧,我怎么感觉周围全是老头子?”程处默惊讶的放下饭碗,瞪大了眼睛看云烨。

  “骗你作甚,等你这场仗打完,府兵归建,你还要到书院继续读书,到时候你亲自做调查表就明白了。”

  “还要读书?”程处默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窜得半天高。

  “瞎激动什么,谁说你就不用到书院学习了?大好的机会,别人家把头磕破了都进不来,你还嫌弃。”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激动了,我是惊讶,想我老程大好的年华怎能抛到书院里面虚度,有那功夫,我还不如和九衣养两个娃,也好过每天要上课,你那书院里就没几个好人,全是长安的混混,我进去别学坏了,有个万一,老爹又会找你麻烦,哥哥还是悠哉悠哉的逛逛青楼,打几场马球才是正经。”

  “程伯伯会不会找我的麻烦不知道,你如果不去书院的话,他老人家找你的麻烦那是肯定的,还找九衣生孩子,你自己孵蛋去吧,还马球,逛青楼,你回家,老爷子也回家,有本事把这话对老爷子说去。”

  “我想死啊!回长安,还没有待在朔方自在,我不回去了,谁也拿我没辙。”看着这个没脑子的傻孩子,云烨都替他感到悲哀,鼎鼎大名的程妖精会给他留后门?老程早等着他一回京就替他向皇帝求亲,连名字云烨都知道,清河公主李敬,现在芳龄十岁,一想到程处默要娶十岁的小萝莉,云烨就想笑。

  “烨子,你笑的很奸诈,一定有什事情是我不知道的,你告诉我好不好。‘

  ”咦?你忽然变聪明了,你放心,程伯伯要给你求一门亲事,据说是大户人家的姑娘,你就等着入洞房吧。”

  程处默陷入意淫不可自拔,也不知幻想谁家闺女呢,云烨要是这时候告诉他女方只有十岁的话,估计他会自杀。

  “烨子,你不是定亲了吗?那个叫辛月的女子好看吗?”

  “一般人,也就比九衣强上个三分吧。”

  “那岂不是一个大美女?你发了,只是李安澜怎么办?”程处默不知为什么想起了李安澜。

  说起李安澜云烨就觉得有些兴致缺缺,曾几何时,那个美丽的影子让自己魂牵梦萦,现在经过了一些事情之后,那个影子慢慢淡去,只留下一点淡淡的遗憾。只是有些奇怪,现在变年轻了,居然有了春梦,可怕的是每次春梦的对象都是李安澜,相反的,辛月却从来没有进入过他的梦乡。

  从梦里醒来,更换过内裤之后,躺在床上回想这个问题,自己的身体难道就认准了李安澜吗?一旦这个念头升起,云烨都硬生生的把它按下去,只可惜这种压制,只会在下次的梦里面显得更加炽热,更加疯狂。这让云烨感到内疚,被身体背叛的滋味并不好受,尤其是一想到临别之际,辛月的新嫁娘打扮,还有贴身荷包里的那一缕秀发,就有一种负罪感。不行啊,我不能对不起辛月,多好的姑娘啊,李安澜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侵略者,占据着脑海最深处,挥之不去。

  “长白山前知世郎,纯着红罗锦背裆。长矟侵天半,轮刀耀日光。上山吃獐鹿,下山吃牛羊。忽闻官军至,提刀向前荡,譬如辽东死,斩头何所伤。”云烨忽然语音铿锵的念起了《无向辽东浪死歌》。

  把程处默惊了一个跟头,爬起来满脸惊容的看着云烨:“烨哥儿,你就算是移情别恋也不用念《无向辽东浪死歌》这么恐怖的诗歌吧?你不知道这首歌害死了多少人?”

  “我只是表一下反抗的决心,又不是要造反,你慌什么?”对于程处默的无知,云烨早就有这个心理准备。

  “你要反抗谁?哦!是李安澜,吓死我了,以为你要干什么,一个小女子而已。至于又是刀枪,又是砍头的吗?”

  云烨沉默了半晌,才抬起头看着程处默说:“丑牛,你不知道,李安澜就是我心底最大的破绽,也是我的硬伤,我告诉自己我要娶的人是辛月,为了加强这种信念,我和辛月订了亲,就是想绝了自己的荒唐念头,谁知道,这种心思就像麻线缠身,剪不断,理还乱,你不是我,不理解这种千丝万绕的感觉。‘

  “还当你纠缠什么呢,不就是两女人的事吗,一起娶过来不就完了,用得着这么烦心吗?”这就是程处默为人处事的方法,简单,直接,有没有效就不知道了,反正他总是在倒霉。

  “给你说心里话,你就不能给我出个好主意吗?辛月必须当正妻,要不然书院就完蛋了,李安澜也不适合当正妻,她性子太拗,做事不经过脑子,往往只图一时痛快,对后果不管不顾,明说吧,这样的老婆,谁娶谁倒霉。我倒霉就倒霉在喜欢她上了,要是娶了她,家里还不翻天了,不会有一天的安宁,而且就她那个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毛驴性子,早晚会闯出大祸来,在宫里面又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要不是皇后还算贤淑,她早就连骨头都找不着了,更别说她虽然没有公主的身份,却是事实在在的公主,不可能当平妻的,她那个性子是当平妻的性子?”

  云烨有些烦躁,在地上走来走去的没个好主意,平日里尽量不去想,今天提起来了,就不妨一次解决,总躲着也不是个办法。

  “兄弟,你完蛋了!”这是程处默的总结性发言,他拍拍云烨的肩膀话里话外全是怜悯。

  时间到了,他必须回军营了,云烨看着他在夜幕中消失。自己回到屋子,也准备睡觉。

  在数了几千只绵羊之后,云烨的神志渐渐模糊,嘴里嘟囔着“李安澜你不要到我的梦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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